怒放北京,摇滚已死

跌宕起伏的30年,成就了一个伟大的时代。但,也成为一个盛产平庸的年代。

8月27日老炮们的盛宴结束之后,只留下孤单的我们泪流满面。

记得与朋友讨论过,中国的摇滚,从来没有像国外的摇滚乐队更加能够展示摇滚的power,也不如国外的摇滚乐队能够产生政治power,并具有深刻的信仰,将动人的音乐,戏剧化的舞台表演,转化成直指人心的旋律。

事实再一次证明,1994香港红磡的经典难以超越,8月27日怒放摇滚英雄演唱会之后的摇滚乐集体陷入失语,后继无人。

集齐中国老中青三代重量级摇滚老炮以及乐队,如打仗一样轮流进场,只见“放”而不见“怒”。

爽子作为中生代的代表率先登场,为其他老炮们暖场热身,但他没有唱熟悉的《挂念》,以后的路想想真的还很漫长,咱们还得挺着,对吧?

接着就是黑豹,感受着主唱张克芃日渐老去的激情,怀念窦唯的黑豹时期,因为窦唯的才华与天马行空的想像力,那时期的黑豹真是光芒万丈。

朴树当晚的装扮应该比信还要帅,反正我是这么认为的。当年白桦林的青涩少年生如夏花,如今年华老去。朴树和吉它手大飞、与摩天楼乐队的配合《傲慢的上校》的确是天衣无缝,一举击碎了之前人们的“流行”谣言,沉默的朴树依然沉默。

当何勇老父三弦响起的那一刻,我那美好而又仓促的青春,如潮水涌来,那时候的青春仿佛巨大的空虚,进而绝望。“北京姑娘,你们漂亮吗?”又看到年轻而犀利的何勇。

现已成为商人的郑钧,《灰姑娘》熟悉的旋律响起,赤裸裸地回到那纯真的极乐世界时节,全场一起合唱,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灰姑娘,你还回得到拉萨吗?

张楚更瘦了,神态依然伤感与木讷,《姐姐》和《蚂蚁蚂蚁》依然动情和伤感,但少了窦唯的魔岩二杰,始终提不起劲头来,何时候能够再见当年的魔岩三杰?

许巍的歌,这几年听得是最多的,作为一个真正用心做音乐的他,歌词写得太惊艳了。《两天》首先亮相,《蓝莲花》永不凋零之后,还是最期待许巍的新专辑。

唐朝的丁武,他还是老了,虽然那么卖力,磊哥的吉它、赵年的鼓、顾忠的贝司,依然上演了不羁的狂放。如果张炬和老五都在,《浪漫骑士》的专辑肯定更加牛B。

BEYOND的海阔天空一直是我们高中时“玫瑰刺客组”的保留曲目,“风雨中抱紧自由,一生经过傍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问谁又能做到,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这血性的歌词给予了我们多少勇气。黄家强《光辉岁月》的演唱,全场合唱,让昨天历历在目。可惜黄家强把《不再犹豫》唱错了,岁数大了真是力不从心啊。

记得在大学时,收集过完整的鲍家街43号的磁带,就在那个时候记住了汪峰,那沙哑的嗓音,8月27日的工体,为了怒放的生命,在春天里,我要飞得更高。

相比之下,化了妆的信、齐秦和虹乐队的表演,有点差强人意。信的亮眼是扮相还不错,由于距离的原因,我实在看不清楚他穿的是什么衣服。齐秦是胖了,让我感觉去年没有去听齐秦演唱会是多么英明的决策。作为商业演出,信与齐秦的加入是考虑了票房,主办方的动机咱们就不多说了,你们懂的。

最后压轴出场的是老崔,不得不感叹时光之刀催人老,当得知老崔加入“怒放”时心中更多的是英雄老去的悲凉,《不再掩饰》我老去的容颜,邀请姑娘们一起《超越那一天》,最后一句竟然接不上气来,唉。

归根结底,这还是一场老家伙们的聚会,回顾了青春之后,就是不知道明日何年月再能聚首?

剑雨:江湖归白发,诗酒醉红颜

当影片最后打出“吴宇森作品”字幕的时候,我马上离开座位,心里说,当年《英雄本色》中小马哥时代的豪情永远地消失了。

这里,已经没有了兄弟情谊,只有了断恩仇的功利世俗。

如果,你看过苏照彬的《转运手之恋》,就不难理解《剑雨》实际上是一部都市男女的爱情故事,它只不过是披上了一层“传统&现代武侠混合型”的面纱罢了。

细雨/曾静与张人凤/江阿生之间的爱恨情仇,完全是一个台湾版本的“史密斯夫妇”与中国版的“变脸”,一对男女生之间的卿卿我我,最后大团圆结局。

所以,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吴宇森老是说,我这次是监制,导演是苏照彬。原来,吴宇森一早就料到这部电影不会太好口碑,有《赤壁》的前车之鉴,给自己留条退路。

严格来讲,苏照彬还是蛮有诚意的。从当年的《双瞳》、《爱情灵药》、《诡丝》一路迤逦行来,屡屡为我们奉献精彩。他的《剑雨》也让我们重新缅怀了年少时的江湖梦。

《剑雨》相比让我挠墙的垃圾片《精武风云陈真》,毕竟有一个完整的剧情。再加上向传统武侠片致敬,影片开头充满悬疑气氛,从始至终一直保持流畅的节奏,开篇图说罗摩遗体的序幕,甚有中国水墨画的美感,逐格停顿地交代矛盾起因。包括里面演员的武器,都是很具创意感,如细雨的辟水剑、转轮王的转轮王剑、大S扮演的绽青的绽青剑、彩戏师的神仙索与火焰双刀、雷彬的飞针、张人凤的参差剑、陆竹的筷子等, 都让人耳目一新。

几个主要演员中,杨紫琼那阅尽沧桑,寻求片刻宁静生活的恬静、秀美,与郑雨盛那貌似忠厚、愚钝的实则暗藏杀机,都惟妙惟肖地完美呈现于观众眼前。大S的本色表演,也是一个出彩的地方。相比之下,老戏骨王学圻的九品太监那个“我恨”真雷人啊!

遗憾的是结束时未免潦草,也许《剑雨》本身就不想成为经典。

江湖归白发,诗酒醉红颜,杨紫琼美人迟暮,却终得萧郎。这水墨的江南,就这样恩仇了了。

整部影片中,经常出现的“青石古桥”是最吸引我的桥段:

佛陀阿难出家前,在道上见一美貌少女,从此爱慕难舍。佛祖问他:你有多喜欢那少女?阿难回答:愿化身为青石桥,受五百年日晒雨打,只求那少女从桥上走过。

给影片带来了几许禅意。

颐和园:残酷而无处安放的青春与爱

和她一样大的时候,我也像他们一样,但是我并不知道,我手里握着的,是最好、最放肆的时光。

有一种东西,它会在某个夏天的夜晚象风一样突然袭来,让你措不及防,无法安宁,与你形影相随,挥之不去,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只能称它为爱情。

像这种无法把握的爱情,几人能够懂?

娄烨
最早知道娄烨,还是当年范楠写的关于《苏州河》的影评中,方知道这位是第六代导演的代表人物之一。于是想方设法找来《苏州河》的碟来看,在《苏州河》里,娄烨的手提摄影,大量的内心独白,还是显示出他自身当时的才华横溢。
可是,《颐和园》是没有公映许可证的,原因是它涉及了敏感的1989年6月4日“天安门六四事件”。光腚总局的阉割手们以“技术不过关”为理由,娄烨被罚五年内不准拍片。
当年,作为亚洲唯一一部入选竞赛单元的影片,一部本来应该是反映1989学潮时期的影片,看完全片后,似乎不全尽是如此。
《颐和园》,这看似恬静的名字背后,却潜伏着暗流汹涌与波澜壮阔——压抑下的爱情有着从容赴死,悲壮绝望的意味。在李缇跳楼一节,尤其如此。
如果真的要是反映和从容讲述1989这个时代背景,那么影片的叙事应该是客观而远离的,对那个时代进行由表及里的审视与解剖。可惜《颐和园》真的不是,1989仅仅是作为一个时代的背景在影片中落脚,而不是正儿八经地省思和剖析,就注定了它不能成就什么,也许娄烨根本就不想成就什么。
尽管如此,能够拍摄出这种中国式的残酷浪漫,娄烨不失为一个有才华的导演。

余虹
我承认,在国内的女演员中,郝蕾如此大尺度的正面全裸,先后与五个男人做爱,令人瞠目结舌的表演,可能仅有她带给我这样的感觉了。
原本是一位来自中朝边界图们的姑娘余虹,在家乡有一位相恋的对像晓军。1987年,自从余虹考入北京的一所大学后,当时的人们身处1989年这个时代的洪流中,对于爱情、人生、生命、家庭、未来都是迷茫的。于是,大学期间,特立独行的她,与周伟的做爱,似乎成了唯一的安慰与借口。余虹,只有在做爱中,才是坦荡与真实的。与此同时,余虹却写着日记,她的日记,字字泣血,是她的心声,成为影片的画外音,对爱情的幻想,是余虹最重要的想像。
⋯⋯
“周伟,我要与你分手。”
“为什么?”
“因为我离不开你。”
⋯⋯
分与不分之间,如此的若即若离。如此的爱恨纠缠。如此的难舍难分。
两件事,让两人终于分手:
周伟跟她最好的朋友李缇上床,两人还不幸被学校抓住,并受到处分,几经辗转,周伟随李缇和若古二人之后,远走柏林。而另一件事情,则是当时的天安门事件。当时的情况下,这样迫近的危险,让余虹和周伟的爱情,显得是那么难以令人理解寸步难行。
在很多年后,她哭着和一个爱她但她不爱的男孩吴刚做爱。
她心里却在说,“周伟,为什么我总是急于和你们,我的男孩们做那件事情。因为,只有在做那件事情的时候,你们才懂得我是善良的。”
在以后的如梭岁月里,她和别的男人上床,那个男人的妻子是一位在北京教学的老师,这个男人居然是段奕宏扮演的,我擦。
然后。然后。然后。她堕胎……吸烟。纵酒。做爱。写日记。用这些表面上看上去心安理得的“安慰”来麻痹自己的神经,远离现实。
但是,她心里一直在和周伟对话。
就算从段奕宏那个男人家出来,骑车着在雨中被面包车撞倒的时候,她心里念着的,还是周伟的名字。
“周伟,难道,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吗?”

李缇
在看到李缇义无反顾地跳下去的时候,我心里说,那么,这就是传说中的生死相随的爱了。换成别的女人,她会跳吗?
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人世间的情,大抵如此罢。
李缇,这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她也是余虹在大学里最好的朋友。她和周伟之间的爱,是建立在性的立基上,两人之间互相依赖、互相逃避。
在学校里,她在柏林成为一个画家,一个看上去非常自由的职业。却难以掩藏她和若古之间,那濒临破裂的爱情。
最后一次做爱后,李缇裸露着美丽的身体,为周伟理发。悄悄问他:“一定要回去吗?”
“恩。”他回答。
“你能告诉我,那年夏天,我们是怎么回事吗?”李缇问的是他们第一次,在学校发生关系的事情。
“你能告诉我,我们现在是怎么回事吗?”他没有回答,却问了这个问题。
然后,他们离开他的家,李缇背着画板,和他再见,走上另一条路。
镜头里,我们看到这个女人泪流满面。
爱一个不能爱,不该爱的人,应该比余虹更苦吧?
所以,离开他,她没法活下去。在男朋友和周伟最后相聚在楼顶的时候,她坐在栏杆上,周伟看了她一眼,她对他微笑了一下。周伟好像意识到什么,可是晚了,她往后一仰,就此和这个世界,这个男人永别。
李缇,为了周伟她做了那么多,而周伟为了余虹依然要回国,她绝望了。
她付出全部的爱与肉体,都无法挽留周伟。只能选择死亡。只有死亡,才能让她在周伟心里永远占据一席之地。
李缇果然是搞艺术的,人之生死,如此淡泊,用死亡来保持那种的爱。
这个女人,用死,抢走了周伟,真正地抢走了。

周伟
大学毕业后,周伟和余虹他们天各一方。
后来,周伟去了德国,与李缇,还有李缇的男友若古。
李缇的男友是周伟最好的朋友。
他没有忘记余虹。在心里,他是爱她的,放不下她的。可生活中,远离她的他仍找她最好的朋友李缇上床。他爱她,却也贪爱另一个人的身体。
但是,他最后还是决定回国。电影里,没有交代他为什么回去。我们想象,潜意识里,他想念余虹。
他们认识的时候,一起去舞厅跳舞。余虹安静地坐在吧台抽烟,周伟走来之后,他们的生命都会有所不同。她微笑着,接受周伟的邀约,她和周伟一样腼腆,但舞池的音乐很美,是美丽的爱情应该有的那个样子。
大学里,那段疯狂的青葱岁月,周伟和余虹之间最洁白无瑕的日子。以至每当睁开眼的时候,他们都会想,那个悲伤结局什么时候来临。
后来,男女主角在重庆相见,那时侯,为了摆脱对周伟的思念,她已经随便嫁人了,变成一个声名狼藉的女人。
她在高速公路的收费站等到他的车,上车,到海边,直到太阳落下。但是,没有说一句话(确实觉得很到位,这样的爱,到了这种时候,真的说不出话来吧!?叫相对无言吧)。
到了酒店,两个在sex上那么不检点的人,却没有办法面对身体的亲热。他们太爱对方了,以致不舍得破坏那种感情?或者,有一个死去的女人,横在他们中间,让他们无法点燃曾经的身体的激情?也许,他们的爱情已经超越了身体?

不知道。

总是这样,当爱得太用力的时候,你害怕了,怕失去对方,怕迷失自己。余虹爱的太用力了,她真的没有办法抓住自己的幸福。

被挥霍的青春,对彼此的伤害,那么爱你,却不能相信你,甚至都不能相信自己的深深的无奈,这大概就是影片想说的吧。

很喜欢片中黑豹的旧歌《Don’t break my heart》:
也许是我不懂的事太多,
也许是我的错,
也许一切只是慢慢地错过……

那歌声,把我们带回那个热情而盲目的年代。那时侯,我们还年轻,我们的青春还在,我还可以爱你,用年轻和单纯的身体。

结束
无论自由相爱与否
人人死而平等
希望死亡不是你的终结
憧憬光明
就不会惧怕黑暗

当我将要航行远方,
我问她可愿离开故乡。
我听见她悄悄地和我离别,
告诉我莫把她惦念,
我看她那样坚决,
我就轻轻地说再见。
不是为了离别,
但是我泪流满面。

As I was leaving for far away.
I asked her if she would leave he home
I heard her whisper good-bye.
And she told me not to think about her.
Seeing her so resolved.
I said good-bye to her softly.
I wasn’t because we were paiting.
But still my tears fell like rain.

9Songs:爱有缠绵,再见亦无悔

我身边虽有5000多人,但我依然感觉到了孤独。

就像飞机下方,冰冷的南极大陆一样,整个世界都在你耳边呢喃。

虽然温暖,仍然有一股发自于Matt心底的绝望,阵阵袭来。

《9Songs》没有演绎那些所谓地老天荒山盟海誓经历万千艰难困苦最终玉汝于成的幸福美满,它直接而又赤裸裸地展示Matt与Lisa二人性爱的激烈与投入,并在最后以相忘于江湖的离别方式,让Matt和Lisa永远地拥有属于自己的回忆。

导演Michael Winterbottom很隐晦地表现了在他们俩繁复多样的做爱细节下,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它正在激烈而又迅速地、悄悄地蓬勃生长,这是导演所理解的爱情。

一个非常简单的,两个人相遇,相爱又分开的故事。

纯粹的两个人,纯粹的爱情,还未消逝,就已结局。

就好像影片里的那些摇滚表演,影片结束,余音袅袅,从此定格在你的记忆里,挥之不去。

宣传时说“九十分钟的性和摇滚乐”,其实,这只是一场在欲望中沦陷的爱情。

《9Songs》改编自小说《Platform》,故事由在南极大陆探测的Matt口述,带出他与Lisa的回忆,中间穿插九次摇滚演唱会。在2004年的戛纳电影节上首映之后,便引起轰动,这其中大部分人把它当成毛片看的,也难怪世俗如此。

在一片雪白、空无人烟的南极大陆上,人失去了时间感和方向感,正如他们二人的亲密关系,是一段缺乏时间感和方向感的探险,带入了兴奋与恐惧的旅程,而记忆冻结在冰层底下,永远不会消退。

南极大陆的自然、原始、纯粹,像极了Matt和Lisa的爱。

Matt独白式的回忆,是日复一日的做爱和演唱会——厨房里的即兴早操,浴缸里的呓语和天使的翅膀,大床上的SM想像,会所里的表演,手淫,口交,高级酒店里的朗读⋯⋯演唱会是回忆中用来计算时间的细微标尺,淡淡的故事,淡淡的冲突,细腻而有趣。

21岁的女孩Lisa,她的爱情,纯粹而又简单。

爱情,就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

“你平静的目睹着这一切,甚至不会觉得特别的激动,只是这巨大的苍凉如此轻飘的滑过你的生命,那一刻,面对着那些记忆里的画面和音符,我们如此安静,是因为我们都无言以对。”

故事结尾,Lisa要离开Matt,回到美国,没有让Matt送她。

她说她不想送别的过程太长。

“会想我么?”

“永远。”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永远吗?

我们唯一知道的,逝去的永远不会再返回。

我们活着。

在某个地方,一条不归路。

电影中的音乐列表,九首歌是指分别来自九场演唱会,但是实际上有15首歌。而Michael Nyman的音乐一直出现在影片始终,真是令人惊讶不已。
1、 Black Rebel Motorcycle Club – Whatever Happened To My Rock And Roll
2、 The Von Bondies – Cmon Cmon
3、 Elbow – Fallen Angel
4、 Michael Nyman – Nadia
5、 Primal Scream – Movin’ On Up
6、 Dandy Warhols – You Were The Last High
7、 Super Furry animals – Slow Life
8、 Franz Ferdinand – Jaqueline
9、 Michael Nyman – Debbie
10、 Black Rebel Motorcycle Club – Love Burns

后记:
第三次看《9songs》,我只是突然想起了那次传《9songs》的记忆,以前的种种记忆,种种的向死而生。

春日瞎想

春天的晴好是为了让人们体会一丝春的气息吗?

历史的停留是为了让人们怀念吗?

我有点恨恨,这春天,不敲门就进来了,而且让我无法拒绝它。

我在天坛,听到了历史的呼唤,但我无法返回时光的碎片,春日只是历史的禁果,诱人欲罪。

我站在一边,冷眼旁观,道一声:“春日晴好。”

长发迎空为你停留

“长发系我心,长发为君留。”

当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我还在上高中。

当时的我还只是个梳着及肩长发的小丫头,因为容易打理。我不喜欢短发,缺乏变化,也不喜欢太长的,那样儿太麻烦了。

当时一位好朋友对我说,留个长发吧,别一个月就剪一次,那样对你的将来没有什么好处的。

我不明白她说的意思,她着解释说,长发为君留嘛!!

我听后不以为然,为了取悦别人而累了自己,我才不干呢!

后来,军训了,几乎所有的女孩儿都剪短了头发,放眼望去,整个儿学校没一个女孩儿的头发像女生的。

就这样过了三年,身边的女孩渐渐地陆续有了男友,笑容也更加灿烂和美丽,更显著的一个变化就是全部都留起了长发。

当初头发剪得最短的是电子,恍然之间竟成了我们的校花。

这是爱情的力量吗?我不置可否。回到家里,站到镜子跟前,我散下平时一惯梳起的长发,不料到却也长到齐腰了,竟似如水的柔顺。唉,留这么长是给谁呢?既然他还没有出现,我凭什么这么辛苦?

故事的开始正如许多故事一样地老套,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下了晚自习的我和男孩在某个地点相遇了。从前我们见过一两次面,但是彼此并不是很熟悉。可是在那个夜晚,黑暗,阴冷,孤独,恐惧,使得两个人似乎都渴望与对方说话,于是便交谈起来。
那时候,我并不是一个健谈的女孩子,但是那天不知道怎么了,我和他谈得很开心,他说的都是他的趣事,我说的也是我们朋友之间的笑话,我们都是很会倾听的人,只不过,说得全都是无关紧要的事而已。

我们谈得很高兴,直到午夜两点了还没有散去,恰在此时全场灯光灭了,现场有点混乱。男孩愣了一下,但是男孩在黑暗中听到我说:“不要离开我,我怕黑。”

男孩并没离开我,黑暗中我们谈得更多,最后男孩的手碰到了我的手,我的手是冰凉的,没有一点点温热。但是男孩儿的手很温暖。很奇怪,我竟然觉得,男孩儿就是我一直在找的他。

这种感受对我来讲是如此的真切,如此的真实,那是我从来都没有感受过的。所以在那一夜,我们都没有动,我们的手互相握着,紧紧地,在传递心灵中所有的讯息,在天快要亮的时候,我们的手仍然互相牵着,没有人注意到我们。

那一夜,是我生命中最值得纪念的一夜,从此以后我的生命中再没有那样闪亮的日子了。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俩人平淡的日子。

过年的时候,几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同学搞一个联欢会,我特地跑去理发店把头发细细地做了一个发型。当我以全新的面貌来到同学家时,女孩子们都嚷着要打我,因为她们守着女孩子剪头要打三下的规矩,当然叫得最欢的是电子妹妹,几个男孩也上来凑热闹,但他静静地站在旁边儿,轻轻地笑着。记得他当时半开玩笑地说,真好看!这头发就像是为我蓄着的!那个时候,我的缕缕青丝就像那绵绵的爱意,系住了他的心。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而容易消失的,他的身边渐渐地有了越来越多的长发的女孩子引起了他的注意。在这个本来就多情的季节,他难免左顾右盼而忘记了身边那宁静的风景。我看着快乐而近乎幼稚的男孩,仿佛看到旧时的自己,我清楚地知道,这样子幼稚的人可能会遇到些什么事,最后又会变得怎么样。

我一直在抽空儿找些故事讲给他听,希望可以教会他如何去爱护别人。但是他不懂,他的世界是明朗的,没有什么黑暗,他也不能够理解月亮背面的故事。

随着时间的流失,男孩儿和我的感情越来越深,但也越来越多的矛盾。他的年轻气盛,觉得我如果离去仍然会有好的女孩出现在他身边,便不怎么在意我。于是,我们有时候不见面好长时间。男孩并不明白,他的自私,幼稚,不负责任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伤害。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地问自己,我是否愿意耐心地为他留起长发?亲爱的你是否一如往昔?可是,我的内心常常告诉自己,是属于我的爱情太短⋯⋯莫不是我的耐心不够好?只有天知道⋯⋯

别了,如果是永别,那就是永别了。他在那天如此对我说,这是他那天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从此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彼此的消息了。

如今我长大了,没有精力也没有心情去为自己编织这份小女孩的梦想了,却发现自己越来越被理发师打动了,受不起他们的花言巧语,掏空了自己的钱包,换回了一份心灵的美丽,最终来取悦自己。

一个少女的长发情结,一份少女纯真的情怀。

长发系我心,长发为君留。

十大名刀

第一,包公的铡刀。

没有理由。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只要触及王法,都不可幸免的死于他的刀下。别人的刀是越杀越血腥,越增加罪孽。而它是越杀越正义,越畅快人心。它正大光明,杀人杀得明明白白,而且是每部《包青天》系列的终极武器—–每部的大结局都要靠它来终结。总之天下名刀千万种,敢问天下第一哪一刀?就是这一刀!

第二,张小泉剪刀。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三千烦扰丝,要用剪刀剪断。二十个指头的指甲要用剪刀剪断。人世间的很多东西都要用剪刀剪断。很多人都看到了这一点,可是只有张小泉看到并利用了这一点。从当年的家庭作坊到现在的企业集团,简直就是国产的瑞士军刀。是一个成功的经济学案例。

第三,断刀。

理由:曾几何时,江湖上多了一个断刀客。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没有留下刀法,没有留下姓名。可是却留下了一个深深的现象去给经济学家细细的思考。从经济效益上来说,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是最不浪费的,可是一把本可以扔掉的断刀却可以废物利用,减少环保压力不说,更可以带来新的经济生机。就这一点,它排了第三,谁还敢争?

第四,小李飞刀。

理由:当看这四个字,我想就有不少人心惊胆寒了吧。我不知道光速要怎么形容(注:要进一步了解光速,研究《相对论》是不够的,还要参考《圣斗士星矢》),总之没有人知道小李飞刀是怎么发出去的,但是随着一道刀光一闪(所有旁观者永远只能看到光),飞刀总是落在它该到的地方—–敌人的要害!因此有: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第五,傅红雪的黑刀。

理由:首先很酷,详情请参阅《天涯。明月。刀》的契子。其次很快,“只见刀光一闪,就看见了在寒光下映射的一道血光溅起,接着看到了自己的眼睛。自己怎么看到自己的眼睛呢,原来是刀速太快,人被辟成两半却还没有死去,以至于在临死之前看到自己的眼睛”。这种刀想必是不要擦拭了,因为这种速度是不会有血遗留其上!

第六,胡家刀。

理由:孙子曰“激水之疾可以漂石者,势也”水可以漂石,靠的是速度。刀的名贵不在刀的本身,更不在用刀的人。在于刀的快。胡家刀法正是这一精神的体现,轻盈而快。。阴险也好,光明也罢,这都不是最重要的。《雪山飞狐》一切恩恩怨怨,皆在刀光一闪中,归于幻灭。问世间刀有多快,舍我其谁?

第七,韦小宝的护身刀。

理由:沈胜衣的左手刀再怎么厉害,也只能是阴险之刀。因为它永远只能出现在黑漆漆,暗摸摸的不可见人处。而韦小宝的护身刀就相对光明正大多了。用它割断绳索救人,用它削苹果爱老婆。好像谁都知道不会武功的韦小宝的护身刀,可是看看它的战绩吧:杀鳌拜,刺神龙教主,得鹿鼎公,娶七大美女,不会比左手刀差吧。

第八,沈胜衣的左手刀。

理由: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高处不胜寒!看看屠龙刀的下场就知道了,这么出名最后还不是一刀两断?所谓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真正的宝贝都是不为人知的被隐藏在云深不知处。天下没有人知道沈胜衣会左手刀,因为知道的人都得死!不错,沈大侠就是用这把秘密左手刀出其不意的杀了不知多少高手豪杰!

第九,青龙偃月刀。

理由:整部《三国演义》洋洋洒洒数百人。多少英雄豪杰,谈笑间,强弩灰飞烟灭。到头来,其实就说三个人:曹操的奸;诸葛亮的智;关羽的义!俗话说父以子贵,狗以主荣。青龙偃月刀本身的光辉姑且不论,单单讲用它的人被化为忠义的化身,被后人世世代代的建庙膜拜,而它哪怕沾了点余光就足够光芒四射,金光万丈!

第十,屠龙刀。

理由:没说的了,由玄铁剑锻炼而成。削铁如泥,硬如磐石。更有很好的江湖声望“武林自尊,宝刀屠龙;倚天不出,谁与争锋”。说真的,要不是有一把倚天剑和它匹敌从而略降低了它的声望,否则我可真的舍不得把它屈居第十位。更何况,不要忘了,它的体内还蕴藏着江湖中人梦昧以求并为之争得你死我活的的《九阴真经》!

那个冬天

(1)
那个冬天,很冷。
接到病危通知书的你,无助。
看着你,我无泪。
夜里,你我相拥,那是爱。无助的泪水,那是你。无奈的沉默,那是风。
看着你穿好了你的大衣,看着你悄悄地拭去眼睛里的泪水,看着你转过身来对我若无其事的笑,看着你让风吹乱了你的头发。
心疼得想去走在你面前,用我宽厚的手掌撩起你的长发,束在你的耳边,我不敢,怕看见你眼睛里含着的泪水,怕它的滚烫可以洞穿我的心房。
傻傻的,像个孩子一般,心怀着千百个柔情,伸手想握住你的手的时候,你说了再见。
再见,在每一个下雪的早晨,每一个夕阳的傍晚,秋千的木板上积满了落雪,我可以在上面写上你的名字。
我等候着,等有一天我们老去,等你再回到这里,等风再起时,等风再吹乱你的头发,然后我用我宽厚的手掌,轻轻地理顺你眼睛里的迷惘,我指给你看,远处有一片云彩,云彩的下面的会有一座山,山的前面会有一条河流。
风从河那边来,而我,我一直就在你身边,与子偕手。

(2)
那个冬天,很冷。
这个冬天有风,有雪加雨,有夜空,有和我一起看星星的朋友,有熄灭的七星烟蒂,有关掉的三星手机。
然后我说,这个夜晚是属于我的,女孩。
女孩静静地靠着我,倦伏在我宽大的怀里,她说,这个女孩是属于你的,今夜。
今夜,女孩把小的手掌放在我大的手掌里面,我把天上的星星放入了女孩的眼睛。我拿下了天上最好的那颗流星,但我不为这个女孩许愿。
眼睛,水样的忧郁和温柔。
我问,女孩,为什么这么忧伤?
女孩问我:流星为什么这么忧伤?
风吹起来,我闭上眼睛,说,流星因为落地后,孤单,离我那么远。
风吹起来,女孩的长发在夜色里飞翔,说,女孩喜欢冬天。
冬天,天上无云,风吹痛了我的脸;冬天,在雪天,我可以爱上一个女孩,但是千万不要伤害她。
所以,很温柔的,我伤害了我自己。
因为,上天带走了你。
希望,天堂上你的快乐安详。

(3)
那个冬天,很冷。
但是,生命本是太瘦的欢愉。
情过的爱太浓
雪后的路太滑
生命本是太瘦的欢愉
纵使影影绰绰
去不掉的
今生娆丽的绿影太长…….
所有美丽的赞语都会是一串
凋零的笑声
当我决然行去
请你忘记我

一个夜晚

黄昏的时候,电子接到了他的电话,“不,不,我晚上还有事要加班的,过些时候再说,好吧?”电子说。

这次电子很轻易地回绝了他的电话,口气之淡漠连电子也吃惊,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冷漠无情的了?近来电子常常感到失望和无奈,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自己也搞不清楚。

夜晚来临,电子一个人走出了办公楼,轻轻地,她就进入了外面的黑暗之中。是的,她喜欢夜晚,她喜欢黑暗,她喜欢锦衣夜行,无边的黑暗就如同黑色的精灵,将城市包裹在它的翅膀里。但是今天,电子没有这样做,她路过一个电影院,电影院的门口挂着一个影片广告牌子,牌子里的女人用妖艳而挑逗的眼神看着来往的人们。

现在,电子的左手边是她的倒影,右手边是她的青春年华。她在一个大楼的台阶前坐下来,一只黑猫从她的身边跑过去,它回头望了她一眼,然后向着电影院的方向跑过去。
电子此时想起了她以前养的那只小猫,那个时候,电子正在读大学,她的最初的恋人在校外租了个小屋,那个男孩喜欢弹吉它,同时养了一只花猫,那只猫很乖,见了她就往她怀里蹭,害得她每次来那个小屋都得给这只花猫带些好吃的,要不然,它在怀里赖着不肯走的。男孩后来成了一位名DJ,当时她为这个男孩节衣缩食买好多好多的碟和吉它磁带,但是这只花猫有个脾气,只要男孩在练吉它,它就不安地在屋里行走嘶咬,电子后来觉得这只花猫很讨厌,男孩学吉它是天大的事,怎么能够让一只猫给搅和了呢?后来敏感的花猫知道了电子逐渐不喜欢它了,竟然跟一只黑猫跑了。刚才跑进电影院的那只黑猫很像拐走花猫的那只猫。

男孩那个时候很喜欢唱,“一条狼引导我,引导我蒙面天涯,四海没家……”电子也不评价,只是蹲在小板凳上,静静地听,她觉得看着男孩边弹边唱那已经是很好的享受了,虽然男孩那时候唱得惨不忍睹。

男孩那个时候留着很长的头发,瘦削的个子,一双手细长而有力,若是在如今,人们可以用Cool来形容他。但是电子并不喜欢和他在一个乐队的朋友们,他们举止粗俗,口吐脏字,当电子贬低他们时,男孩就说,我们是个粗人,我也是,我配不上你。大学四年的感情就在这些细小的事情上磨损着。那一年,夏天里的最后一朵玫瑰花,电子没有收到。

那一次,电子去看男孩,男孩裹着石膏,打着点滴,原来男孩是为了朋友和别人打架了,电子没有说什么。等到男孩能够活动了的时候,电子轻轻地说,以后别打架了,为朋友两肋插刀不是不行,但你得分什么事啊!你们多亏是轻伤,如果打得狠起来,是会出人命的。男孩却说,别教训我,命是我自己的!管得着吗你?

教室里,电子把“管得着吗”写了N多遍,然后将纸揉成团狠狠地向门外扔去,却正好打在进门的老师身上。

这个老师是个好好先生,怎么了?这么大的火气?

当然不是。对不起对不起,行不行?

呵呵,说个对不起还要这么凶,小心将来嫁不出去呀!

那年夏天宁静的海,电子自己呆了一个月,她反复地思考着:为什么自己总是喜欢上与自己不同的人呢?她感到就要和男孩擦肩而过,就如高中时与林子一样。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这么难以沟通呢?我将要去爱谁?谁能与我心心相印?

电子和男孩是自愿分手的,分手那天,他们很平静。

渐渐冷下来的夜色将电子拉回了现实中,她按来时的路往回走,她不知道是几点了,但觉得路上的行人和车辆越来越少,偶尔会驶过一辆夜班的公交车。

当电子走到火车站站前大楼时,她习惯性地抬头看看那个老式的大钟,她只是想知道现在是几点了。这才发现,已经凌晨四点多了。

是啊,已经凌晨四点多了,她在心里说。

她是在一次画画,画到凌晨四点多的时候,小何这样对她说的。

她那个时候不停地画,出自内心地画,无拘无束,行无定法,结果画出来的画,骨子里天生有一种洒脱的气息。这样画了很多年,她有一天忽然想起开一个画室,不必太赚钱的,只是为了爱画的人们有一个去处。而小何,在那个时候恰恰买了她的许多的画,并且和她有好多的共同爱好语言,就这样,小何走进了她的生活。

那个时候,小何自己做一个艺术论坛,有声有色的,小何觉得自己不应该忽视电子的存在,当然小何是特别在乎她的。然而时间长了,电子慢慢发现了小何身上的许多缺点,他内心深处的傲慢自大令电子很是反感。他们在一起的日子谈画,谈艺术少了,取而代之的是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充满了他们的生活。

这个时候,有风吹过。电子抬头看看天空,没有什么星星,云很低,似乎要下雨了。不一会儿,小雨来了,雨丝挂在电子的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电子向前走去,她不知道是否走对了方向,我应该不会迷路吧?电子想。

她想起了但丁说的“就在我们人生旅途的中途”,电子在昏暗的森林中,迷失了正确的道路。电子加快了脚步,她隐约中听到有雷声响过,然后雨下大了。电子在雨中奔跑,然而家就在眼前了,她闪入电梯,打开家门,边拿毛巾边走进自己的卧室时候,窗外的风声雨声已经响成一片。

这时候,电子忽然想起了一句——天在下着雨,它诉说着我们的脆弱。

乡愁

“小时候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后来呵,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
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一直以来,每临中秋,偶的乡愁就越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强烈,但是我没有余光中那么高的觉悟——“我慢慢意识到,我的乡愁应该是对包括地理、历史和文化在内的整个中国的眷恋……”(余光中语),有的,也只是天涯游子那种“每逢佳节倍思亲”罢了。其实偶十分清楚,在这种变动开始的时候,或许对家乡形象的清晰度产生影响,但偶还是选择忠实于内心所想,力争真实一些。

知道这首诗后,一直喜欢它,没有什么理由地喜欢它。多年以来,在外漂泊,无论是在阳光下,还是在风雨中,萦绕在偶心头的便是那挥之不去的乡愁。

乡愁应该是全体中国人共有的思乡曲,这其中体现出来的永恒的怀乡情结和心路历程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有过的。

虽然余光中的乡愁由年少的浪漫时期转变为现实时期,可是他说的那句话应该能够让我们理解,“如果乡愁只有纯粹的距离而没有沧桑,这种乡愁是单薄的。”

在这方面来讲,余光中的成就令我们这些“意淫”文字的小儿汗颜。梁实秋称之“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成就之高,一时无两。”中国人一向讲究传承,但这方面我们传承了什么呢?

偶一直以为,传承是最低成本的,最高成本应该是出自机心,能够有所创新——须教自我胸中出,切忌随人脚后行。

若说我们现在的人身上流淌着的血液全是“龙族”共有的乡愁也许过于夸张,但我们子承父业生生不息的顽强和冲动,尤其是作为先辈传统的人格代表,我们能够汇聚资源的引力却实实在在。

“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至理。余光中的乡愁是对中华民族的眷恋与深情,无论他怎么写来,均是他浓厚“中国情结”的表现。有人往往喜欢将其归为怀旧,其实就现在这个“她世纪”来说,“怀旧”反而成为了一种超前意识——一种西化后的中式审美观。

偶这么多年,也可以称作是北漂一族,这个称谓初听起来很时髦,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梦,就是让自己过得好一点,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乡愁就突如其来,不可遏止。
听过一个上海的同学说起罗大佑的上海演唱会,罗大佑的声音嘶哑,歌词都是从牙缝中一个字一个字挤出来的,一点一点的,特费劲。在上海微有冷意的的晚上10点,罗大佑无辜地站在上万人面前,孤独地从喉咙中挤出“上海之夜”。同学对罗大何的评价令偶十分震惊,不管罗大何如何浅吟低唱,他对于上海的想象总归是有些不合时宜,因为罗大佑太清晰,也太内在了,而上海的伤痛,则是嵌在肉体中的,尽管我们看见的都是表面的繁华。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在上海流浪的哥们没有太浓厚的乡愁情结的根源吧。
对我们而言,中华5000年传统的文化令我们有一种无法摆脱和割舍的影响,就像那首诗的描述——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片厚土。从这一点来说,无论是余秋雨、陈逸飞等所倡导的“海派文化”,还是余光中、流沙河等的“龙族”情结,都没有摆脱中华文化特有的传承——乡愁。

若是站在诗的立意上来理解,诗比人先回乡,应该是对诗人最大的安慰。

记忆是一种很煽情的力量,尤其是在乡愁生起,回想家乡那美女如云,风情万种的城市的时候,这种情结越发浓厚。

乡愁过了,应该是回家,回家回家,什么是“家”?家就是回,简简单单的一个“口”字里卧虎藏龙。

这个时候,偶才知道,为什么当母亲听到《常回家看看》竟会泪流满面,更惊讶于偶当时听到这首歌时的无动于衷和冷漠的心态。忽然想起了这句话,如果人暴露了自己的梦想,梦想将把人驮向何方的波澜?

怀念家乡,并不是怀念山水,而是怀念美女如云的时候。

乡愁生起,并不是对两岸土地的占有,而有着怀念人生的凄美。

呆在一个城市久了,才会体验到旧日的时光——那种乡愁,其实是一种放慢的速度,我们之所以拼命去抓住怀旧的乡愁,是因为我们在加速度在节奏中生活得太久了。